四川建立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机制
发布时间:2019/2/26 阅读:299

时间:2019-02-19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成都2月19日电(记者董小红、李倩薇)记者19日从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关于建立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已发布,其中明确,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如果符合信用修复条件,可以自主申请移出“黑名单”,不用再等5年。

  “建立信用修复机制,旨在深化‘放管服’改革,减少对企业发展的阻碍,优化营商环境。”据四川省市场监管局企业信用监管工作负责人介绍,《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企业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之日起满5年未再发生被列入情形的,由有管辖权的登记机关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也就是说,企业只要被列入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年后才能恢复信用。

  为鼓励企业主动纠错、重塑信用,四川省市场监管局针对部分“黑名单”企业建立了信用修复机制。

  该通知明确,信用修复机制适用于在四川省行政区划内登记注册的,因未按期公示年报、未按期公示企业有关信息、公示信息弄虚作假、通过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等原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在届满3年内已经纠正全部违法行为但未及时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从而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且近3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没有被司法机关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信用记录。符合上述条件的“黑名单”企业可以申请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主动申请移出的,仍继续保留在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内。

  如何移出?通知明确,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向四川省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后,由市场监管部门受理并决定是否移出。

  据悉,截至目前,四川已有8074户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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