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前景可期
发布时间:2016/8/5 阅读:811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李想

        最近,手头有些积蓄的周睿(化名)遇到了不少麻烦。在常州拥有一套房产的她打算再买一套小户型商品房,把在盐城老家的父母接到身边。选中楼、筹好首付款,却在银行贷款环节“卡了壳”——由于工作忙碌“连轴转”,已经连续3个月忘记还房贷的她被银行“拒之门外”,并且被告知信用记录受到了影响。周睿很“心塞”,但不得不接受现实,四处打听如何恢复信用、消除不良记录。
        周睿的例子,全国不在少数。信用的影响,也不仅仅局限于传统金融领域的借贷,外延不断扩大至消费、社交、企业生产乃至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
        扫码、关注服务窗口、注册,仅需三步,信用良好的用户就可以免押金异地租用自行车。前一段时间,芝麻信用推出的这一信用出行举措备受好评。
        先看病,后付钱。今年初,广州妇女儿童医院医疗中心联手支付宝、独立第三方征信机构等,正式上线“先诊疗后付费”服务,信用优秀的用户不带现金也可享受挂号、诊疗、检查检验、拿药等全程服务,回家后再付费。 
       “在未来,银河的通用货币是信用点。”著名科幻作家阿西莫夫60年前在小说《基地》中的预言,在当下正逐渐成为现实。

信用经济时代已经到来

        回顾梳理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走过的20年历程,我们发现,这是一个市场自主选择与政府推动促进相结合的过程。
        上世纪90年代“三角债”拖垮企业、集资卷款潜逃等事件引起各界对信用建设滞后的反思,社会信用建设开始走上“前台”。此后,金融部门开始在信用问题上“建设性”探索,行业信用建设渐进推进,社会信用建设从个别部门和地方扩展到全社会。党的十八大确定诚信为核心价值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发布,“十三五”《规划纲要》专章论述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以及《关于建立和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等国家顶层制度相继推出。改革不断推进的背后,是社会对信用保障需求的日益扩大。
        一方面,信用缺失问题增加了市场交易的成本、影响社会活动的效率和效益,企业要“走出去”与国际市场对接也面临阻碍。据统计,我国每年签订合同40多亿份,但履约率只有50%左右,每年因信用缺失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6000亿,因产品质量低劣造成的损失超过2000多亿元。失信成本太低,劣币驱逐良币造成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秩序的极大破坏。
        另一方面,进入“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信用经济的创新模式已经开启,为未来经济发展模式提供了新方向与可能。 
        “中国的信用经济时代已经到来。最突出的是征信行业和产业发展火了起来,推进较快。”谈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亮点,中国人民大学信用中心主任吴晶妹在接受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说。
在过去的一年中,顺应互联网公司的跨界发展和消费金融的爆发式增长,中国征信市场竞争激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末,在人民银行备案法人信用评级机构112家、非法人信用评级机构80家。此外,还有8家个人征信机构经批准开展了营业准备工作。“这是信用建设的重要节点。”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此前在信用高峰论坛上表示,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既要发挥政府的作用,更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
        那么,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在哪里?吴晶妹认为,政府与市场的平衡应以法律为出发点。“现阶段我们还处于立规则的阶段,需要法律政策明确管理制度,这需要以政府发挥作用为主推动顶层设计。当规则确立了,社会秩序有据可依,在此基础上市场机构才能真正发挥作用。”难点在立规与信息共享
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经在若干基础领域和关键环节有所突破。比如,统一了社会信息代码。去年国务院推出18位法人信用代码方案,工商部门去年10月1日率先实现三证合一。又如,建立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目前已连同公安部、工商总局、海关、税务、证监会等37个部门和省区市累积信息37亿条,19个省区市建立了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再如,开通信用中国网站。据了解,网站归集对外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600多万条,为社会提供一站式信用信息查询。
        值得一提的是,通过实行重点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推动跨地区、跨部门、跨区域的协同监管;通过建立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联合奖惩。截至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出台1个联合激励备忘录,针对A级纳税人的联合激励,涉及29个部门、41项激励措施。6个联合惩戒备忘录,分别针对失信被执行人、失信工商企业、失信纳税人、失信上市公司、失信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和责任人、环保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最多的涉及44个部门、90多项惩戒措施。另据了解,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第二批专项建设基金申报过程中,就有27家“黑名单”企业受到限制,涉及金额约32.6亿元。
        如此多的具体措施细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力度可谓不小,但效果却与期望有偏差,原因何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难点在哪?接受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采访的专家学者、行业机构给出了两个关键词:立规与信息共享。
        “现在还要把规则落实下来,难点在立法。我国尚没有关于信用的法律,这是下一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最大难点。”在吴晶妹看来,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信用活动的发展历程经历两步走——立信,确立法律监管、政策与行动管理规则、社会公众意识及行为规则;信用,把已确立的信用信息与资源利用起来,创造更多的财富。
        吴晶妹补充指出,目前并不是说完全停留在“立信”阶段,现在市场也推出了一些信用产品,因为没有明确的规则,因此应用较为滞后。“肯定有很多机构与企业在观望,并且在应用时也容易出现一些问题。”
        “我们构建社会信用体系,主要需在制度层面发力,要有规则、制度等一系列的条件去保障,成为一个复杂但运转良好的体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肖文说道。
        “不仅仅是法律,从行业的角度来看,核心是信用数据。”一家征信机构的负责人告诉记者,这包括数据归集与数据共享应用。
        波士顿咨询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除了传统金融信贷数据外,政务和公共服务类数据、电信数据、生活社交数据已成为除个人信贷数据外最重要的补充数据。然而,我国的征信刚起步,缺乏专业的数据提供商或交易平台,公开数据市场的缺位导致了行业的灰色地带,扭曲了竞争格局,成为当前影响行业发展的最大瓶颈。
同时,信息共享方面也存在一些掣肘。一方面是政府数据不能全面向市场化征信机构开放,另一方面,市场化征信机构之间数据共享也存在很多纠结。记者了解到,地方政府不同部门间也存在意识不强、各管一摊、各占山头的现象,积极性不高,征信机构更难以从地方获取信息。“如果国家发文件,要求我们必须做,我们义不容辞,但如果只是提倡,没有相应的政策和资金配套,我们也很难建立相关平台,信息共享。”一些地方说得很直白。
        “这需要研究如何通过立法、法规,让这些拥有数据的部门,通过何种形式,甚至包括一定程度的强制推动,使其把能够共享的数据共享出来,让数据在共享平台上、在相关征信机构中发挥更大的效用。”中诚信总裁助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事业部总经理薛东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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